為強化居安思危與熟練防空作為之目的,107年軍民聯合防空(萬安41號)演習將於5至6月間舉行,全國區分本島北、中、南、東部及外離島澎湖、金門、馬祖等7個地區辦理,以降低空襲損害,實施人、車管制及疏散與避難等實作演練。全台各地區萬安演習日期待國防部確認後正式公布及更新!

軍民聯合防空(萬安演習).jpg

軍民聯合防空(萬安演習)/圖翻攝國防部全民防衛

今年萬安41號演習即將從下月起展開,107年軍民聯合防空(萬安41號)演習,中部地區(苗栗縣、臺中市、彰化縣、雲林縣、嘉義縣、嘉義市)預訂在6月7日(星期四)13時30分至14時實施,彰化縣副縣長陳善報5月3日主持萬安41號全民防空演練協調會,陳副縣長呼籲民眾屆時應配合演習相關規定,演習期間警報發布後應遵循警察、憲兵、民防人員引導,人車立即疏散避難、配合燈火及交通管制;並勉勵各單位依任務分工與配合事項溝通協調,讓演習任務更加完美逼真,圓滿成功。

提醒大家注意演習時間,演習期間人、車一律按規定接受警察及民防人員指導,進行防空疏散避難,確實進入防空避難處所,居家者則應緊閉門窗及實施燈火管制。

防空演習時,如果不聽從執勤的憲兵、警察或民防人員實施疏散避難與交通、燈火管制命令者,依民防法第25條規定,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緩。

最後,再次提醒當天要出門的民眾,請務必注意演習時間,以免在外出過程中,被卡在路上動彈不得,造成不便。

home_spa

萬安演習由來/文化部國家文化資料庫

萬安演習為「中華民國臺澎金馬地區全民防衛防空演習」之代號,其依據為「防空法施行細則」的第2條:「全國防空事宜,除由國防部主辦外,關於民間協助防空事宜,由國防部協調內政部督導地方政府負責執行之。其業務區分,由國防部會同內政部定之。」

全國民防事宜由內政部主管民防行政,國防部主管管制運用,關係到其他部會的事項則由內政部會同各相關部會辦理。警政署為內政部所屬業務主管機關,負責執行各項民防行政工作,下轄各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警察局,分別掌理各項民防行政及業務事宜,指揮監督所屬各民防任務團隊。此演習自1978年起,每年舉行一次,並於演習代號後加上編號以玆區別,例如:2010年代號為「萬安33號演習」。演習目的是為了有效運用民力,發揮民間自衛自救功能,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,以達平時防災救護,戰時有效支援軍事任務,以落實全民國防之目標。全國共分為北、中、南、東、金、馬,六大地區。採異時異日方式分區進行演練。

萬安演習共分為兩階段。第一階段為防空疏散避難,自發放緊急警報起至發布解除警報信號為止,為期30分鐘。第二階段為搶救災害,亦為期30分鐘。演習期間依據「民防法」第21條:「為減少空襲時之損害,國防部得會同有關機關實施防空演習,命令實施疏散避難與交通、燈火、音響及其他必要之管制。」演習時,民眾及各機關、學校、團體、公司及廠場必須配合實施,若違反疏散避難命令者,並得依同法第25條規定,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。

spa

回首頁

arrow
arrow

    Sherr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