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記者林明佑/彰化報導〕新冠肺炎疫情嚴峻,中央與地方全力防疫,但仍有民眾無視居家檢疫規定,彰化縣員林市一對陳姓夫婦從荷蘭返國,依規定需進行14天居家檢疫,但陳姓夫婦卻在23日當天擅自外出趴趴走,警方獲報立刻通知他們返家,陳男聲稱出門辦公事,陳妻則說去買藥,警方認為兩人明確違反居家檢疫規定,將函請彰化縣衛生局開罰,罰金最高達新臺幣100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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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視居家檢疫規定 彰化夫婦外出趴趴走(彰化縣警察局提供,以下皆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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員林警方表示,23日接獲電子監控防疫專用手機發報,一對陳姓夫婦正在執行居家檢疫,卻違反規定擅離居家範圍,立即調派員警前往查察,並通知兩人趕快返家,陳男在半小時左右開著賓士車返家,聲稱與客戶洽談合約不得已才會離家;陳妻則說,是到藥房拿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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員林分局長洪文宏表示,適逢防疫期間,全民均須配合防疫措施,居家隔離(檢疫)對象若有要事應請親友協助處理,不得擅自離開居家範圍,若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5條第2項規定,最高可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,呼籲民眾遵守規定,勿以身試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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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文宏強調,對於違反居家檢疫規定民眾,警方會利用各種方法及技巧,展現快速尋人之能力,請擅離者勿心存僥倖,該案件警方將調閲路口監視器畫面,確認該夫妻所說的行蹤屬實,全案函請彰化縣衛生局依法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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